一個人的朝聖

 

信心和信仰用手掂一掂誰重?我總以為信心比信仰重要,信仰大概接近退無可退、要淹沒時,唯一可以緊緊抓住的浮木,最後一線生機。可是對哈洛來說,信心+信仰都還不夠用,或者說他已經失去信心和信仰,只能憑藉一股傻勁,不顧一切,和重新擁抱對生命的敬意才可能走完這趟徒步朝聖。

 

 

事情從收到那封信說起,哈洛忽然收到失聯許久的女性朋友昆妮來信,說她罹患癌症,自知離大限不遠,特別寫信告別。已到垂暮之年退休的哈洛生活一成不變,日復一日,他不禁回想這中間和昆妮分離的二十年時光到那兒去了?人生恍然如夢。

 

原先哈洛只是出門回信,可是走過一個又一個郵筒,人生的重量令他無法草草將手中的信寄出,走著走著,他思忖也許可以走路去看她,也許他徒步走路過去看昆妮,她就不會死。從他居住英國西南角的康瓦耳到東北的伯威克,路途超過五百公里的路程,他是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,沒帶手機、沒有地圖、沒有計畫,腳上穿著帆船鞋,沒有長途跋涉的走路行軍經驗,但是哈洛想,只要我還在走,她就必須活下去……

 

 

哈洛徒步走向昆妮所在的安寧療養院,頗像虔誠教徒的朝聖之旅,期待以虔誠來感動生命,以自身的苦難來洗滌,原先是希望拯救昆妮的生命,最後救贖的是自己的人生。哈洛和妻子莫琳的人生黯然無光,過著駝鳥心態自我欺騙的人生,這趟一步一腳的旅途,讓哈洛浸淫在純粹的孤獨裡,反芻自己,重新拾回失落的人生。

 

很有趣,本書原書名和中文譯名都用了「朝聖」一詞,我是個無神論者,向來對關於宗教的想法都非常排斥,近來看了艾倫.狄波頓(Alain de Botton)的《宗教的慰藉》才恍然大悟,原來宗教非常善於「將若干理當屬於全人類所有的經驗領域據為己有」,比如說基督教就非常善於挪用世俗良好觀念,和吸納異教儀式,這些原先就是人類生活經驗和智慧累積,並非宗教獨有。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,這裡的「朝聖」是指對生命的虔誠,對生命的朝聖,不只是外在形式的徒步,也是路途上默默發生在哈洛心中,反省自己一生的旅程,唯有對生命虔誠才能在充滿不如意、紛擾的人世找到堅強和力量,信心和信仰的力量都源自於此,讓我們走過悲傷和苦難。《一個人的朝聖》是哈洛失去希望,重新找回力量的故事,人生不正如哈洛一個人踽踽獨行,孤獨而腳步蹣跚。

 

延伸閱讀:讀蕾秋.喬伊斯《完美》

 

一個人的朝聖 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

作者:蕾秋.喬伊斯 Rachel Joyce

譯者:張琰

馬可孛羅出版 20120906日發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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