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愛瑪》是本格局恢弘的大小說,遵循世界的軌道展開,並勾勒世界。內容描述誕生於1800年費城的愛瑪一生的追尋,但故事源於更早,從1760年愛瑪的父親亨利出生於倫敦泰晤士河的里士滿村開始,這正是裘園(Kew Gardens)所在,也是故事濫觴,裘園今天的正式名稱是英國皇家植物園,名列世界文化遺產,亨利的父親當年是裘園的果樹栽培師,他從小習得一身園藝技藝,這是他晉身之道,不甘心於貧困的生活。適逢裘園的新任總監約瑟夫.班克斯爵士(Sir Joseph Banks)雄心勃勃,班克斯爵士長期擔任英國皇家學會會長,曾經親身參與庫克船長(Captain Cook)的第一次海外航行,並資助許多年輕的植物學家,亨利被班克斯爵士指派參與庫克船長的第三次航行,這是著名的死亡之旅,在漫長的航行中,庫克船長死於夏威夷島原住民酋長之手,但亨利存活下來,亨利第二次任務被指派前往祕魯執行任務。

 

我特別喜歡小說的開頭,搭上大航海時期的末班車,此時大航海時代已從拓展殖民地轉變成貿易戰爭。英國人不斷把海外掠奪的奇珍異寶、珍禽異獸、稀珍植物往家裡搬,關於植物讀者大概會像我一樣認為只具觀賞性,物稀為貴而已,殊不知當時植物的藥用價值,當時沒有化學藥品,全仰賴藥用植物(當時主流醫學流行放血治療),例如治療瘧疾的金雞納樹價格高不可攀,亨利的第二次任務便是尋找金雞納樹的秘密,亨利後來轉為和荷蘭人合作,靠種植金雞納樹致富。荷蘭區區一小國能在大航海時期貿易戰爭獲勝,靠的是「包容力」,例如發現紐約的亨利.哈德遜(Henry Hudson)原是英國人,後來卻是靠荷蘭人資助才有機會發現紐約,彼時紐約還不叫新約克(new york),叫新阿姆斯特丹,直到1651年英荷戰爭英國戰勝後才改名,亨利轉向與荷蘭人合作恰如同名的前輩亨利.哈德遜,亨利娶了荷蘭老婆定居費城,並成為富甲一方的鉅富。

 

愛瑪是天之驕女,師承父親研習植物,學習母親刻苦耐勞的荷蘭人精神,從小被養育成具有探索萬物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,但她不是美女,這原來無礙,畢竟她集三千寵愛於一身,父母重視智慧與美德甚於外貌,直到命運之神降下試煉,九歲那年她多了個妹妹蒲登絲,她原是園丁主管的女兒,父母身亡後愛瑪的母親覺得有義務照顧她,蒲登絲是精緻如陶瓷娃娃的小美女,兩姊妹站在一塊誰吸引眾人的目光清清楚楚,命運投了一顆變化球,就像古典小說《咆哮山莊》老主人帶回一個身分不明的男孩後來引發莫測的命運,加上兩姊妹的朋友芮塔,個性一如交際花的善良女孩,三個女人走向截然不同的感情之路

 

馬奎斯在小說《百年孤寂》裡如此說:「世界太新,很多事物還沒有名字,必須用手指頭伸手去指」,《愛瑪》頗有這種味道,父親亨利用手指頭指的是世界的另一端,充滿危險也充滿機會,愛瑪用手指頭指的女人內心的感情世界,探索和追尋貫穿整本小說,由外而內,聚焦在愛瑪對感情的追尋與內心投射,愛瑪的智慧對照妹妹的美麗,對照芮塔善於交際的個性,以大時代為背景,既恢弘又深刻,追尋、體會萬物之名(小說原書名The Signature of All Things)。 

 

 

愛瑪 The Signature of All Things 

作者:伊莉莎白.吉兒伯特 Elizabeth Gilbert 

譯者:何佩樺 

馬可孛羅出版 20140731日發行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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