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直覺得恐怖小說是小說作者很難挑戰的文體,大概和現在開關一開,光線立刻就來(我要光就有光),馬上驅走黑暗有關。所謂現代化,在文學上來說,可以說是抓鬼除魅降魔的過程,現代化除惡務盡的結果,眼下几淨窗明,太平盛世模樣,沒有黑暗沒有神秘沒有妖怪沒有精靈,書寫者很難經營恐怖氛圍,召喚古老的魔鬼。恐怖小說閱讀需要情境,醞釀氣氛,喚醒恐懼,挑動「看到黑影就開槍」的敏感神經,《16
號公寓》是英國現代恐怖小說,走超自然驚悚路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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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蘭.科本(Harlan Coben)的小說最令我欣賞的地方在於節奏明快,絕不拖泥帶水,可又不是一根腸子通到底,中途有轉折,劇情有寓意,議題可以延伸,文字敏銳,氛圍懸疑,類型小說到他手裡是一部沒有冷場的緊張刺激懸疑片,你會一口氣看完,就像看一場電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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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為一個推理小說的忠實書迷,最讓我感到棘手和難定義的,其實是驚悚小說,它和推理小說經常有相同的梗,出現屍體、謎題、和解開謎題,但著重的趣味和推理小說大不相同。推理小說聚焦在解謎的線索和過程,以謎題為中心向外輻射,驚悚小說的重點則放在謎題背後的驚奇和驚悚效果,不那麼講究邏輯或讀者與偵探公平競爭(fair play)的解謎原則,是不同的閱讀感受。威爾.拉凡德(Will Lavender)的上一本小說《失控的邏輯課》,雖然包含一切推理小說的元素,實質上是一本驚悚小說,新作《深夜的文學課》依然帶來混合推理和驚悚類型的閱讀體驗,仍然偏向驚悚小說的設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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